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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物价值减损超出预期时,法律责任如何划分?

2024-05-25邹平市律师

融资租赁物价值减损超出预期时,法律责任如何划分?

1.合同条款审查:首先需审查融资租赁合同中关于租赁物价值减损风险承担的约定。一般而言,出租人负责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租赁物,而承租人则有义务妥善使用并维护租赁物。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特定情形下的价值减损责任归属,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过错责任原则:若价值减损是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如承租人不当使用、保管不善等),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反之,若减损是由于不可抗力、市场波动等非双方过错因素导致,且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处理方式,则需根据公平原则和合同法的一般原则处理。

3.减损预防义务:双方均有一定的减损预防义务。出租人应确保租赁物在交付时符合约定条件,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也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租赁物价值不合理减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注:现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替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至七百五十二条,规定了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租赁物的交付、使用、维修及风险承担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有关租赁物风险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的规定,为解决此类争议提供了具体指引。

融资租赁期限届满后,资产如何处置?

1.优先购买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注:现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替代)及相关融资租赁法律规定,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通常享有优先购买租赁物的权利。这意味着,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权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租赁资产。

2.返还或续租: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承租人可以选择将租赁物归还给出租人,或者根据双方协议续租。这一过程应当遵循合同中的具体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3.留购: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承租人可以通过支付一定的留购价格,永久性地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留购价格通常远低于资产的市场价值,是融资租赁常见的结束方式之一。

4.公平市场价格出售:若承租人不选择购买,出租人可以将租赁物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出售给第三方。这一行为应确保透明公正,避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七条规定了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时租赁物的处理方式,明确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支付象征性价款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或按照约定返还租赁物。这为融资租赁合同期满后的资产处置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

2.《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由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颁布,虽然该办法更多聚焦于融资租赁企业的监管,但其原则和精神也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中租赁物的处置,强调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3.相关行业规定:不同行业的监管机构可能还有更具体的指导性文件或行业惯例,对特定类型资产的融资租赁结束后处置方式给出指导,这些也需要在具体操作中予以考虑。融资租赁期限届满后资产的处置应严格遵循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法、公平的保障。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相关法律规定。

融资租赁物价值减损超出预期时的法律责任划分,需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双方的实际行为及适用的法律规定。为有效预防和解决此类纠纷,建议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价值减损的责任分配规则,并在租赁期间内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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