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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转让与合同变更的区别是什么?

2026-02-14海口市律师

合同转让与合同变更的区别是什么?

1.合同转让:当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第三方时,即构成了合同转让。根据是否同时转移权利和义务,可以进一步分为债权转让、债务承担以及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三种类型。

2.合同变更:如果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修改原有合同条款,则属于合同变更范畴。这种变更可能涉及合同主体(如更换履行人)、客体(如改变标的物)或是内容(如调整价款支付方式等)方面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受让人能否拒绝接受部分转让内容?

在债权转让的场景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自己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在进行债权转让时,受让人是否能够拒绝接受部分转让内容,这主要取决于转让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如果转让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受让人必须接受全部转让内容,则受让人无权单独拒绝其中的部分内容;反之,若双方事先协商一致同意允许受让人选择性地接受,则受让人有权拒绝接受其不希望得到的部分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转让与合同变更虽然都涉及到合同状态的变化,但在具体操作上有着明显的区别。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两个概念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希望上述分析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把握两者之间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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